书画>>资讯>>

第三届河北省青年美术作品展览暨石家庄市美术馆建馆十周年美术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2020-07-30 10:16:16 来源:河北省美术家协会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青春由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习近平总书记寄语新时代中国青年要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前进姿态,同亿万人民一道,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长征路上奋勇搏击。新时代,青年美术家及美术工作者、爱好者身负重任,我们将持续关心青年美术人才的成长和队伍的壮大,大力支持他们为美术事业发展做出的努力。坚持“推精品、推人才”,团结引导广大青年美术人才“以人民为中心”“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聚焦“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雄安新区建设”“2022年北京冬奥会”"抗击疫情“等重点主题进行创作,为美术事业的繁荣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0年,石家庄市美术馆落成十载。石家庄市美术馆作为年轻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自建馆以来始终秉持“艺术为人民服务,让艺术走进生活”的初心,笃定前行。经历了对美术馆展览策划与收藏研究的探索;经历了数次对国家级美术馆的学习和交流;经历了众多国家级展览的联合制作与独立策划,从一个蹒跚学步的“孩子”逐步成长为美术馆界的中坚力量。

继往开来,河北省美术家协会与石家庄市美术馆将共同举办“第三届河北省青年美术作品展览暨石家庄市美术馆建馆十周年美术作品展览”。年华似锦的青年一代是我们事业的未来,我们以此为契机,为他们再次创造展现艺术才华的平台,通过展览反映河北青年美术创作现状,展示体现时代精神的青年优秀作品;鼓励和培养青年美术人才的成长。现将此次展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展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努力推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的艺术作品。

二、展览名称

第三届河北省青年美术作品展览暨石家庄市美术馆建馆十周年美术作品展览

三、主办单位

河北省美术家协会

石家庄市美术馆

四、展览组委会

主   任:祁海峰

副主任:王稳苓

委   员: 

白云乡  徐福厚  钱宗飞  王继平 

张国君  李彦鹏  褚大伟  汉   风  

蒋世国  高俊峰  颜景龙  张玉华  

刘亚安  柴宗洁  段朝林  马唯驰  

宋鸿钧  邓天平  刘发起  谭玉洲  

张玉生  韩文彬  杨立院  马玉亮  

李   鹏  金涌焱  倪春林  周晓明  

秘书长:

李小军  曹凤祥

副秘书长:

向   阳  李连彩  陈  蕾

办公室主任: 

魏兵然  芦春梅  崔志凌  杨旭光

李秋利  刘   鑫  杨贵玉  李   涛

孙   明  王进杰  王玉千  王建中  

李孟刚  孔朋举  赵志强  王   钊  

刘   倩

展览编辑:

庞丽娜  高君炜  王   璇

媒体宣传:

邵永康  王   龙  石   琮  房丽洁

公共教育:

段静媛  陈   磊  钟   慧  赵玉芝

五、评选委员会、监审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在评委库中遴选聘请专家组成。展览设立监审委员会,对展览的各级评选工作进行监督。 

六、展览时间

2020年10月11日-11月11日

七、展览地点

石家庄市美术馆

八、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拟展出作品300件

九、作品报送及要求:

1、参展作者条件:参展作者年龄须在18至45周岁(含18岁、45岁)之间,参展作者须现户籍地为河北省;或现就读于河北省内院校;或在河北省长期工作、居住者。经展览办公室核实同意后方可参评参展。

2、参展作品种类: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综合材料绘画、连环画,入选作品以近五年内未在省美协主办展览中展出的作品为主,所有作品需自行装裱配框,勿装易碎玻璃镜面,绘画类作品装框后不得超过高200厘米、宽180厘米。综合材料绘画作品限平面作品,须墙面悬挂展出。雕塑作品请注明尺寸、重量、材料等,雕塑作品使用易碎易损材料、高宽超1米、重量超60公斤者不予参评,作品尺寸、重量等超出相关要求者,如有特别条件,可提前与展览办公室联系沟通,由展览办公室审验决定是否合适参评、参展,征得同意后方可送件。

3、评选程序及要求:

作品评选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每位作者只限交一件作品参评。

初评需邮寄作品照片、作者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统一规定格式内容的作品登记表(见附件,或登陆石家庄市美术馆官网下载)。邮寄纸质作品照片尺寸不小于10寸,雕塑作品照片需要多角度,所有初评照片均不退稿 。

初评还需电子邮箱发送作品图片电子版以及作品登记表。发送电子版作品图片质量不小于5mb/张,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张(作品图片命名格式为:作者、作品名称、材质、尺寸、创作年代),如作品复评入选后,图片将用于画册印刷出版。

4、初评收件时间、地址及要求:

收件时间:2020年9月5日至9月15日

收件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苑东街1号石家庄市美术馆综合学术部(不接受运费到付,信封标注:展览名称)

邮编:050081

电子邮箱:zhxsb2020@163.com

收件人:高君炜   陈   磊  王   璇      

联系电话:

0311—68020335

19932163793  (陈磊)      

15632354207  (高君炜) 

(注:手机接听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

5、复评收件时间、地址及要求:

2020年9月20日至9月25日(如有变化,请以当时通知为准)。

初评后,将在河北省美协微信平台、石家庄市美术馆官方网站、微信平台公布初评入围名单及原作收件时间、地址等。展览办公室将电话通知作者,所有参评作者请于9月18日—20日及时关注以上平台发布的初评入围信息,初评入围者如因本人所留电话无法接通、联系不到,无法收到通知,组委会不负责。初评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

初评入选者按要求将作品送至石家庄市美术馆指定地点(如需邮寄,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粘贴统一规定格式内容的作品登记表。邮寄过程中出现破损问题自行负责。主办方收件后拍照留存,有问题将及时沟通。

十、宣传出版

主办单位将通过媒体对展览及有关作者、作品等进行宣传,出版展览画册。

十一、入选者待遇

1、入选作者具备加入河北省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条件一次。

2、从入选作品中评选出优秀作品80件,作者纳入河北省美术家协会青年人才库并重点宣传推介。

3、为所有入选及优秀作品颁发证书,每位参展作者可获赠画册一本。

4、入选作者将有机会入选石家庄市美术馆青年艺术专题研究项目,并在相关平台进行专题学术研究推广。

5、入展作者将有机会参加石家庄市美术馆组织的青年艺术文化交流活动。

6、按照石家庄市美术馆收藏标准和程序,部分“展览优秀作品”将有机会由石家庄市美术馆收藏(需双方协商,经作者同意),并颁发收藏证书,后续将对收藏作品进行持续的推介与研究。

十二、主办方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凡涉嫌抄袭、侵权、高仿、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2、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及作者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3、展览结束后除收藏作品外全部退件,所有作者请在接到主办单位通知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取回作品。如需委托石家庄市美术馆托运邮寄,请提前联系协商有关事宜,双方协商意见统一后按照有关协议执行。

4、本次展览不收取参评费和参展费。

5、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己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十三、本通知如有未尽事宜,请与河北省美术家协会或组委会展览办公室联系咨询。

1、河北省美术家协会联系电话:0311-87089993

联系人:李连彩

2、展览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苑东街1号石家庄市美术馆展览部

邮编:050081

联系人:王 璇

联系电话:0311—68020335


河北省美术家协会

石家庄市美术馆

2020年7月29日


附件:展览参评作品登记表


来源:河北省美术家协会
责任编辑:毛雨禾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相关新闻

电子报
立即打开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